我常在想 天才與白痴到底差在哪裡(也沒真的常在想啦 !!!一種口吻而已 別太計較哈)

我今天才明白 差在 『要不要』而已!

那我老公應該會揍我!!! >>>>原來你之前都"不要"(逃)

好妹好妹!!!之前可能還沒開竅 才煮那麼難吃的東西給你吃!!!


雖然這幾道菜 看似很簡單 但對於不會做飯的人來說 

就是很厲害了啦!(一定要誇獎一下自己

真的~!覺的自己是天才耶!

因為好好吃喔~

雖然隨便亂加!!而且不知道順序亂煮 所以發生了一下子覺的那個好像會過熟又挑起來的事情


但真的好好吃~!!!雖然一看就跟我同學弄的差很多,但真的很好吃嘛!!!

回台灣歡迎來我家吃飯(該不會因為要吃我煮的東西 大家就不敢來了吧


我媽要哭了吧!!!這女兒也太有才華了!!!!


哈哈~~~!!!太棒了!!!


我老公他有救了~!我媽老擔心我老公娶我都只能吃外面的~!


所以人生嘛!!!只有要不要做 沒有做不做的到的!!!



會不會其實是因為紐西蘭的東西很好吃 亂煮也很好吃 然後回台灣就完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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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linpin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